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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湘潭湘乡市国土局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方案

来源:湘乡市政务网站   湘乡市国土局   2011-10-26

2011年湘潭市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调办公室文秘人员方案

一、选调名额

文秘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0日——10月29日

 

三、报名条件

1、品貌端正,政治素质过硬,能吃苦耐劳,综合素质强,热爱国土事业,热爱文秘工作。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男女不限,有二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3、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总结概括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四、招聘范围

市直机关、各乡镇办事处及全市教师队伍。

 

五、资格审查与考试评审

由市人事局、国土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

 

六、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七、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于10月29日前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所在单位证明提交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6823457)。

上述资料除个人简历外均要求原件,如有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八、考试:

1、分为笔试占70%、面试占30%二个步骤。笔试以现场作文。面试以提问形式进行。分别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三个方面由评审小组当场出题由考生回答。评分按去掉最高及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笔试后,按1:6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最终确认1名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题目由评审小组拟定。

 

九、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调查了解拟招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国湘乡网、湘乡电视台图文频道及湘乡市国土资源局网公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的各种待遇。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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