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潭国土资公【2012】1号
为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编制性质
招聘文秘人员1名,其编制性质为编外合同工。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男性,地域不限。
2、汉语言、文秘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三本)。
3、品貌端正,政治素质过硬,能吃苦耐劳,综合素质强,热爱国土事业,热爱文秘工作,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总结概括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5日8:00至2月24日17:00止(周六、周日除外) 。
2、报名地点: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731-57222180。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持《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文秘人员登记表》(可在湘潭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学位证原件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湘潭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内容、时间
1、考试分为笔试(70%)、面试(30%)两个步骤。笔试以现场作文的形式进行,考题随机抽取。笔试结束后,按1:6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以提问形式进行,分别从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三个方面测试,面试合格后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考试时间:见考试通知。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湘潭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采取在考察对象学习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调查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在湘潭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