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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共15名

8月9日—16日 网报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   湘潭市国土资资局   2013-08-02

公告简要信息

招聘单位: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招聘职位:地质环境监测人员、土地评估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法学人员、农业水利人员、测绘人员

招考人数:15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9:00-8月16日8:00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15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道德品质好:恪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为人诚实正直,团结同志;

3、 职业素养好: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安心国土资源工作,服从单位安排,能够完成岗位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见《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9:00-8月16日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从8月21日开始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笔试

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申论》2013年8月24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按1∶2确定,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面试时间拟定于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咨询电话: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0731-55558710

 

附件: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doc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国土资资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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