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武溪中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人社发〔2011〕39号文件规定,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武溪中队面向本县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至199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报考者户籍以常驻户口或进入大专院校学习前户口是泸溪县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1年11月1日前为准。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招 聘 单 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武溪中队 | 工作人员(一) | 6 | 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专业不限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武溪中队 | 工作人员(二) | 8 |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专业不限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武溪中队 | 工作人员(三) | 6 | 男性,身高1.75米以上。专业不限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1年11月28日至11月31日上班时间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名(县政府办公大楼520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和考务费123 元,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须提交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试:
㈠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1年12月 10 日上午。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③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县人社局商州人社局决定。
㈡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合格方可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全额事业编制,其人事档案归县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管理。
2、聘用人员由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
3、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联系与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 4260936
县编 办 4260659
县执法局 4260597
泸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泸溪县编办
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