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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法制办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岳阳经开区法制办   2011-09-2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法制办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级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法制办工作需要,经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四年以上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此项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以考察核实为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2、政治表现好,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兴趣爱好,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9月29、30日)。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张1寸同底免冠照片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06室现场报名,经人事、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下午5:30。

2、考察。由组织部与纪检监察、法制部门组成联合考察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工作业绩、现实表现,业务能力、个人简历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试用期及待遇。试用期间,由选聘人员与试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2、试用期满后,由试用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意见报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应聘人员在应聘时隐瞒其违法违纪事实的,不予聘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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