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血站招聘4名聘用医学检验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推行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根据我站工作实际,拟招聘4名聘用医学检验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按照岗位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招聘方案,经领导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报主管局备案。
(三)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程序做好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期培训、笔试、实际操作考试、考核等工作。
(四)由办公室组织实施,质量控制科、质保科教科参与,站领导、纪检监督全过程。
1、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强。
4、其他条件: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一)报名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
(三)考试
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医学检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四)面试
1、面试评委为站领导、办公室、检验管理科负责人,共5人。
2、面试场地:五楼小会议室。
3、面试计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四名评委的平均分。
4、操作考试同步进行。
5、成绩权重分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操作成绩2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指标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血站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待定。
(六)试用
拟聘人员转为聘用人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进行新进人员培训以及检验业务能力培训。
(七)考核
根据试用期表现暨最终考试成绩等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血站办公室和用人科室在试用期三个月中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血站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择优确定拟聘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血站办公室、质量控制科、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九)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试用人员,由血站办公室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永州市中心血站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