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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   gkz6   2010-11-11

2010年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6名(临床医学岗位8名,护理岗位18名,放射岗位5名,药剂岗位2名,检验岗位5名,B超岗位1名,助产岗位1名,会计岗位4名,计算机岗位1名,医疗器械维修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临床、药剂、影像(放射、B超)、检验专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可报考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为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具有会计证,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医疗器械维修岗位,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医疗卫生单位相应岗位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计算机岗位,计算机科学相关专业,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4、年龄要求:全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护理专业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

①全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2009年12月4日前应具有江华户籍(含入学前系江华户籍,入学时户口迁往学校现尚未迁回者);非本县户籍人员其父母有一方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②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A、2009年12月4日前具有江华户籍。

B、非本县户籍人员,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与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办理了临时聘用手续且在聘在岗或其父母有一方在江华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C、康复医院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三天,2010年11月15日—17日;

(2)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持报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2、笔试和面试

(1)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按招聘岗位数总和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此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决定。

(2)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均实行百分制,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其中医学理论知识约占80%,卫生法规知识约占20%(下称《综合卷》。应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者,本县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士级职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取得师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7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2分,加分加在笔试成绩折合之前。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全县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总成绩=〔(综合卷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考核)×40%。

(5)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折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人选。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折合)相同的,按《综合卷》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

 

3、体检

体检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折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综合卷》考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及办法按湘人发〔2010〕27号文件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5、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新聘用人员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有关待遇。报名、转正定级和录聘等规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有关部门向新聘用人员收取。

 

6、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

 

咨询电话:2330803 2311493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条   件

备注

专业

年龄

最低 学历

户籍

1

全县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岗位

10

不限

28岁以下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及以上

①全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2009年12月4日前应具有江华户籍(含入学前系江华户籍,入学时户口迁往学校现尚未迁回者);非本县户籍人员其父母有一方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②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A、2009年12月4日前具有江华户籍。
B、非本县户籍人员,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与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办理了临时聘用手续且在聘在岗或其父母有一方在江华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2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临床

8

临床医学

35岁以下

康复医院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放射

5

影像   (放射)

 

药剂

2

药剂

 

检验

5

检验

 

B超

1

影像    (B超)

 

护理

18

护理、   助产

30岁以下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助产

1

助产

35岁以下

 

会计

4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

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有会计证

计算机

1

计算机科学相关专业

 

医疗器械维修

1

不限

全日制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

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相关职业二年以上

 

 

合计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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