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主任)1名(副科级)。
(二)选拔范围
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干部。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局长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选拔范围单位正式参加工作3年以上;
(4)热爱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主任)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选拔范围单位正式参加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社交公关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方事务。
三、选拔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如实填写好《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后,直接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审核并交复印件各1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2.竞职选拔。竞职选拔分三个环节:竞职演讲、综合面试、民主推荐。根据竞职对象得推荐票数从高到低每个职位依次确定5名人选。
3.差额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考察程序和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每个职位确定2名人选。
4.差额票决。根据《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拟任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并形成任用决定。
5.任职。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符合任职政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2.竞职演讲拟在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演讲主题在报名时告知。
4.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人以上才能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5.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46-2325640、0746-2322808,传真:0746-2326677)
附件下载:
备用下载:(以上下载无效使用)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