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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2010年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gkz6   2009-12-23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需聘请二名政府法律顾问,要求法律顾问是长沙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具有行政诉讼工作经验。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是: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

5、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6、接受甲方委托,办事其他法律事务。法律顾问费用4万元/年,聘请合同一年一签,实行绩效考核。法律顾问费为包干价,代理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如有意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携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开福区机关大院办公大楼四楼东)联系。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84558023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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