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不断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安队伍结构,宁乡县公安局决定公开选调40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1、湖南省内政府公安机关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编民警(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除外),且参加公安工作两年以上;
2、年龄32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选调职位
三、选调工作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入口: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
(4)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0731-87883135。
(5)网上缴费时间:11月3日至9日。
(6)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1日至12日。
2、报名要求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 100元,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支付。
(2)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2.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3、考试与考察
(1)笔试
①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考试主要内容:依职位不同分别对相关的公安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进行考试。
③笔试后入围比例:依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2)面试及资格审查
①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当场抽签确定顺序,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③资格确认。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必须携带与招考职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等材料(身份证原件、警察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由招考单位进行审核。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综合后,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4)考察
由用人单位与县人事局共同组织考察,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组织体检。
(5)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31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4、调入手续及相关管理、待遇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及住房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由宁乡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宁乡县人事局
宁乡县公安局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