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11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加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湖南省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关于“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的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单位审查,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20 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加分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实名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于面试前和录取(录用)审批时,还将对照职位条件,按管理权限会同招录机关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0731-82217349
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邮政编码:410011)
附:湖南省2011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加分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