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聘用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公告
为用好张家界市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以下简称“骨干人才”),经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我市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公开聘用骨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与职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聘用骨干人才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jrs.gov.cn/)查阅。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我市2008年定向培养的骨干人才,且于今年上半年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不得填报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浏览张家界人事考试网(http://www.zjjks.com),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数码照片→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打印报名表(附件2)→报名结束。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9:00-6月17日17:00。
(三)报名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父母工作单位在市直单位的,选报市直事业单位的职位;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选报本区县事业单位的职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必须根据本人现研究专业方向或本科专业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或专业相近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否则,报名无效。个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在进入考核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和现研究专业方向的硕士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通过报名的我市定向培养的骨干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同级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对我市定向培养的骨干人才到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在尊重个人志愿的情况下,免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同级政府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录用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照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8296957(市人社局)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44—823013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