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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永定区政府网站   永定区房征与补偿办   2011-08-18

关于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法律工作人员的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法律工作人员,编制为全额事业编。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招考的原则。招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坚持政治合格的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法律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赵云海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龚朝明   副区长

成  员:赵文胜、张辉文、胡和民、张胜文、孙仁健、赵  云、周友发、罗建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云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建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为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征收办等有关人员。

 

三、招考职位条件

招考法制法规职位2人(其中男性1名)。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户籍为湖南省省内,具备全日制大学法律本科学历,从事相关法律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197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协调沟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

 

四、招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法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4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到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资格审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招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开考。考试内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本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4、查分。考试成绩在永定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参考人可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参考人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相关工作人员启封查看试卷的核分对错,但不得查看试卷的判卷对错。

5、面试。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6、考察。由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依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由领导小组确定初定人选。

7、体检。初定人选体检。体检如不合格,则按考察对象递补。

8、审定和公示。由领导小组审定招聘预录人选,对预录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1、公告与报名。

公告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28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8月31日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溪坪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

联系电话:0744—8596683

2、资格审查。2011年9月1日。

3、领取准考证:2011年9月2日。

4、笔试。2011年9月3日上午9:00—11:30。

5、面试。另行通知。

6、考察。另行通知。  

7、审定和公示。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守保密纪律,严格命题操作规程。

3、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法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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