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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张家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共8名

来源:张家界市人社局网站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2-03-13

2012年上半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规定,市直有关单位拟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录用计划(共8名)

1. 市人大办:工作人员职位2名。

2. 市法院:文秘人员职位2名。

3. 市经委: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1名。

4. 市粮食局:工作人员职位1名。

5. 市残联:工作人员职位1名。

6. 市文明办:文秘人员职位1名。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具体报名条件见《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表中凡有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请参加选调人员3月23日前(正常工作日),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在张家界公众信息网下载)到各选调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电话:市人大办:8325238;市法院:8283818;市经委:8295191;市粮食局:8250993;市残联:15727490268;市文明办:8239205。

 

四、笔试、面试

3月28日笔试。原则上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达到5人方能开考。市法院和市文明办职位的笔试测试公共知识和作文,各占50%。其他职位的笔试只测试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命题范围为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笔试结束后,公共知识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原则上达不到1:3比例的录用计划取消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分别在各选调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按60%比例记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记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选调单位分别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在张家界公众信息网、张家界红星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8225514

 

附件:张家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编办

2012年3月13日

 

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选调单位 职位名称 录用计划 条件 备注
市人 大办 工作 人员 2 年龄40岁以下,男性,法律或财经本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财经、审计业务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正科级以下人员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市法院 文秘 人员 2 年龄4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官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面向全市法院系统副科级以下公务员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市经委 墙改办工作人员 1 年龄30岁以下,法律或中文本科以上学历。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副科级以下人员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市粮 食局 工作人员 1 年龄35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副科级以下人员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市残联 工作 人员 1 年龄30岁以下,中共党员,男性,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正科级以下人员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市文 明办 文秘人员 1 年龄30岁以下,男性,大专以上学历。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副科级以下人员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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