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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株洲茶陵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2人公告

5月11日—29日 报名 来源:株洲茶陵县政府网站   茶陵县广播电视台   2015-05-12

为推进“人才兴台”战略,努力实现发展升级目标,根据《茶陵县2015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精神,尊重电视传媒规律,结合单位自身实际,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湖南省茶陵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着眼长远、着眼大局,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广电工作水平,为“打造茶陵发展升级版、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利于茶陵广电事业发展升级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因才适用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招聘条件、考试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学历层次 专业资格 备注
播音主持 4名 男、女各2名 女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取得普通话一级乙等资格证
新闻采编 3名 男女不限 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艺术类、哲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摄像制作 3名 男女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栏目包装 1名 男女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工程技术 1名 男女不限 电子、通信、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注:具体报考专业详见附件;如有相近、类似专业,是否同意报考,由招聘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审核确定;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或从事广电传媒工作满3年以上者,可不受报考专业的限制。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团队意识;

3.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驾驭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勤于学习,乐于奉献,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

6.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4.与原单位未解除录用合同的;

5.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制定方案→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先笔试后面试,播音主持除外)→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公告

将招聘方案在“茶陵政府门户网”、“茶陵新闻网”、茶陵县广播电视台予以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11日8:00—5月29日18:00;

2.报名地点:茶陵县广播电视台政工室(茶陵县云阳街道公园路、原预备役火箭炮兵团院内),联系电话:0731-25222130、22257020 ;

3.报名方式:提倡和鼓励现场报名;同时对户籍为湖南省以外的应聘人员,可采取先网络报名,再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则由学校开具证明);

②具有新闻从业资格证、播音主持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将其相关证件的原件退还给应聘人员);

③应聘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④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⑤根据自愿原则,应聘人员可以提供自主创作的作品(含文稿、视频等)。

5.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招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和报名承诺书。

6.报名费用:基于引进人才的考虑,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这次招聘免收应聘人员的报名费用(含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1.实行边报名边审查的原则。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予以审查;对网络报名的,须先提供证件影印件予以初审,领取准考证时,提供证件原件予以核实。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等所有资料,均应全面、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参加考试乃至录用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播音主持岗位可不受3:1的开考比例限制,但该岗位若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且通过考试等程序,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难以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该岗位可不予录用。

(四)考试

1. 播音主持岗位

①内容:面试+笔试;

②比重:面试占总成绩的70%、笔试占总成绩的3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③流程:鉴于播音主持岗位的特殊性,该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若播音主持岗位的开考比例达到3:1,则按岗位招聘数以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若播音主持岗位的开考比例未达到3:1,则所有应聘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环节。

2. 新闻采编、摄像制作、栏目包装、工程技术岗位

①内容:笔试+面试,其中摄像制作、栏目包装、工程技术岗位的面试涵盖技能测试内容;

②比重: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③流程: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按照岗位招聘数以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

注:A.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C.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依次补录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考察(含资格复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茶陵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事项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和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的人员不予递补。

(八)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一次性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不纳入正式编制),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受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3.试用期内,受聘人员的薪酬为2300元/月,并参与茶陵县广播电视台推行的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4.试用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德能勤绩廉予以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成为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其所有的薪酬、福利等各种待遇均参照在岗在编的事业人员同等对待(含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并参与茶陵县广播电视台目标推行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5.在合同期内,如受聘人员因正常原因申请工作异动的,用人单位予以准许;但受聘人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程序办理辞聘手续。

6.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茶陵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部门的有力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茶陵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茶陵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参考.doc

茶陵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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