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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社厅:2012年湖南省录用公务员考务工作通知(2)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湖南省人社厅   2012-03-16

附件1: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二、铃声设置

8: 30  (短音)———— 考生入场

8: 50  (短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预备

9: 00  (长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开始

11:00  (长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结束

13:30  (短音)———— 考生入场

13:50  (短音)———— 申论考试预备

14:00  (长音)———— 申论考试开始

16:30  (长音)———— 申论考试结束

三、实施步骤

(一)4月20日下午前

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和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培训情况。

(二)4月21日全天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8:25监考人员领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本、答题卡(试卷题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

8: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8: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试题本、答题卡,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说明,不得向后翻页。

9: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9:10监考人员开始核对考生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9:30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0:45 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1: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取试题本、答题卡,确认数量无误并让考生在座次表上签字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验收后封装并在试卷袋密封条上签字后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1、考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杜绝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2、考生签名后的考场座次表、考场情况记录单与答题卡一同封装在答题卡袋。

下午: 申论

13: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13:25 监考人员领取申论考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

13: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让进场考生逐一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考生该项考试在指定的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13: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提前答题。

14:0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14:10 监考人员开始核对考生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14:30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6:15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6:30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取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并让考生在座次表上签字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主考人员验收后封装并在试卷袋密封条上签字后,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

1、考试结束后,申论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杜绝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2、考生签名后的考场座次表、考场情况记录单与答题卡一同封装在答题卡袋。

 

 

附件2:考 场 规 则

一、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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