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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共22名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2-05-29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财经本科院校。为了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共22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由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七)国内全日制硕士生以上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大学全日制本科;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7日至6月25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自荐材料、代表作1-2篇、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人员,请带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请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以笔试或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或面试占50%、试教占50%;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专业:以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闭卷,时限180分钟,笔试内容为试应聘者掌握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程度、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对于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应聘其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进入试教。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人:文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11004,88811756

联系地址:长沙市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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