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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来源: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gkz6   2010-10-12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大纲、职位表等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也将于10月13日前陆续发布。根据近年来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部分招录政策有了三大改动,更加体现出国家招录公务员任人唯才、求贤若渴的迫切。

  第一大改动:高学历报考者 年龄放宽

  面对越来越多的高学历报考者,国家原来采取的是一刀切的年龄政策,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规定: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者方可报考。

  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有时已超过这一年龄限制,使得部分高学历报考者望“龄”兴叹,只得被迫放弃报考,也就导致这部分超龄的高学历报考者被挡在了国考的大门外。

  201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年龄限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放宽了对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限制,这无异于是高学历报考者的一大福音。

  第二大改动:在校实习经历 计入基层

  国家公务员考试任人唯才,大大加强了对于工作能力的重视,而工作能力一般都是通过基层工作经历来锻炼和提高,未毕业的在校生却无从获得基层工作经历。部分学生在校内进行了一些实习,但以往明确规定在校实习经历不得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对这一政策适当放宽了,修改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对应届毕业生而言,可谓是“关上了门,却又开了一扇窗”。

  第三大改动:国有企业事业 县级以下

  对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原来并没有级别的规定,只是规定党政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下才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了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若要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则必须是在“县级以下”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从某种角度上而言,阻碍了一部分报考者的脚步;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而言,已在一定级别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者因为基层工作经历原因受限无法报考,也是给其他的报考者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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