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金华市婺城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 业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2010年金华市婺城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按职位招考的方式。专业资格审查的原则:
一、婺城区人民法院“法律”、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及“司法警察”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二、“法官预备人选”及“检察官预备人选”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各种专业的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以报考。
三、“中文”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
四、“新闻”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
五、“财会”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未纳入上述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酌情研究掌握。
中共金华婺城区委组织部 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