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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方案

9月11日—21日 现报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湖南省民政厅   2015-08-31

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省民政厅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民政厅具体负责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有全额事业编制或有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已满原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在现职位或岗位工作满1年;

7、报考人员须为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级以下人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9、身体健康。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9月21日。

报名地点:民政厅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法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全额事业编人员需单位提供合法途径聘用的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登录湖南民政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二)资格初审

省民政厅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3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民政网公布;并将《准考证》发放其个人邮箱,请自行下载打印。

(三)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选调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民政厅与省人社厅协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将适当调减选调计划或延期报名。

六、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文字综合职位的笔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写作,根据第一轮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每轮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第一轮笔试时间和第二轮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技术和统计分析职位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写作和专业知识,分别占30%、30%、40%。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一周后可在湖南民政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技能操作测试

报考工程技术职位(计算机专业)的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应选人员动手能力。满分为100分。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省民政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法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全额事业编人员需单位提供合法途径聘用的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确定面试人选

省民政厅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若出现并列名次,再按笔试从高到低排位。达不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递补一次。

(三)面试

面试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八、成绩计算

文字综合职位总分数=第一轮笔试分数35%+第二轮分数35%+面试分数30%。

工程技术职位的总分数=笔试分数35%+技能操作测试分数35%+面试分数30%

统计职位的总分数=笔试分数70%+面试分数30%。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

体检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民政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省民政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十、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民政厅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选调对象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民政厅报省人社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附件: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502019、84502094、84502086。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502079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8月28日

来源网址:http://www.hnrst.gov.cn/web/rltzww/zwgk/sydwrczp/201508/t20150828_1843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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