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一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监督和指导下,由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煤炭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
2、长沙市户口,年龄35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B类驾驶证,具有八年以上驾龄;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符合驾驶员体检标准;
6、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证者优先。
四、招聘计划
招聘工勤(司机)岗位1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4日11月至12日。
2、报名方法:请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技工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填写好《省煤炭工业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直接到湖南省煤炭工业局人事处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的比例,少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各占50%,两项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得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湖南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考核。考核由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1-82765266 82765267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