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委组织部同意,长沙市检察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日期延长至12月1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示期改为12月2日,检察业务(监所暨星城院)岗位、综合调研岗位报名资格要求更改如下表,其他时间安排及要求不变。
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 |
学历 |
年龄 |
|||
检察业务 (监所暨星城院) |
10 |
现任检察官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男性) |
年以上检察或公安、监狱、劳教工作经历(2007年10月31日前从事监所检察工作或监狱、劳教司法工作) |
法律 本科 文化 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 出生)
|
|||
说明:2002年以后任命的法律职务须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人员。 |
||||||||
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 |
学历 |
年龄 |
|||
综合调研 |
10 |
文字综合 能力较强 |
年以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或检察院机关综合调研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2007年10月31日前进入机关工作) |
本科 文化 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