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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湖南省民政厅   2012-04-18

关于2012年湖南省民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的要求,为优化省民政厅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并报省公务员局同意, 2012年省民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公务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在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民政厅具体负责实施。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民政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为8名。

 

四、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4月27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民政厅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报名程序:考生通过登录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下载《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二寸彩照二张到民政厅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初审

厅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3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三)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省民政厅与省公务员局协商,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 日到所在市(州)民政局人事(政工)科拿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各占50%。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27日后在湖南人力资源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民政厅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

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省民政厅与省公务员局协商,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省民政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民政厅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小组由民政厅4人和省公务员面试考官3人组成。

 

八、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笔试分数30%+写作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40%=总分数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

体检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民政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省民政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十、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民政厅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502019、84502094、84502086。

 

附件: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湖南省民政厅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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