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畜牧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娄底市畜牧水产局下辖的娄底市兽医局、娄底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娄底市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站等3个全额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4、符合《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
6、符合本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50,下午15:00-17:20)
2、报名地点:娄底市畜牧水产局人事科(娄底市长青中街45号)
3、报名要求
①所有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
②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4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原有工作单位的须有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资格。
③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④报名费200元。
4、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复审。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3、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但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数不得超过2次。
在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6、因犯错误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八、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余的为1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报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联系人:胡罗生 电话:0738-8312328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 | 招聘岗位 | 职数 | 职位条件 | |||
专业 | 年龄 | 学历 | 性别 | |||
娄底市兽医局 | 兽医技术 | 1 | 兽医 | 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兽医技术 | 1 | 兽医 | ||||
防疫技术 | 1 | 兽医 | ||||
娄底市动物疫 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兽医技术 | 1 | 兽医 | |||
检测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方向) | 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娄底市渔业船舶检验管理站 | 船舶检验 | 1 | 船舶检验及相关 | 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