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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邵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

来源:邵阳人保局   邵阳市直事业单位   2010-10-23

各县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计划的通知》(邵人社发[2010]2号)文件精神及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的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表)。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按用人单位呈报招聘职位、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用人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计划申报招聘职位,并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市级有关媒体及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统一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地点设在邵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市红旗路256号松坡图书馆内),报考市直教育系统教师职位者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1月2日,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市宝庆中路505号)。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报名时须填写(涂)报名表、信息卡,并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有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须提供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时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原件。本次考试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现场报名、现场照相。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的有关规定(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

(三)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10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其主要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占5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报名费按每科50元收取。

2、专业知识笔试由用人单位主管局牵头命题、制卷、考试、评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加监督。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1月20日下午14:30—16:30。其考试范围在报名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专业知识分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的,则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40%。

3、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经组织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1年以上,可享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算后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四)面试

1、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及试教等方式,具体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提出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仲裁科审定。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2、面试(实际操作)评委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每个职位所需评委人数的2倍以上的人选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取确定,评委不得全部使用用人单位的人员。

3、按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但不超过1:5的比例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的人员;如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5比例的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实际操作)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个别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提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招聘公告中公布。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序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定后,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察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壹年。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三、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指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工作班子(班子中必须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明确领导负责。工作中要求严格按照《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认真执行,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

1: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rar

2:2010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及职位表.rar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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