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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招考900名警察 11月26日起报名

      2009-03-10

记者11月24日从深圳市人事局获悉,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决定近期组织深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00名,11月26日开始接受报名。

既招应届生也招社会人员

此次招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春、夏季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此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http://www.testcenter.gov.cn)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10:00至12月4日17:00。网上统一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时间为12月10日10∶00至12月12日17:00。笔试时间为12月13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执法知识两科。资格初审于12月22日至12月24日进行。12月28日至31日进行体能素质测评。面试时间为2009年1月5日至1月7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和笔试试题分类详细情况可查阅:深圳市人事局信息网(http://www.rsj.sz.gov.cn);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http://www.testcenter.gov.cn);深圳市公安网(http://www.szga.gov.cn)。

  首次实行分类考试

深圳市此次招警考试不再是一张卷子、一种方法考查所有职位的考生,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深圳市今年上半年在全国率先在公务员招考中尝试分类考试,增强了选拔的科学性,此次招考警察将首次引入分类考试。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执法知识两科,其中,公安执法知识分为A、B、C三类,A类主要考查公安工作需要掌握的综合法律知识,B类主要考查综合法律知识和治安管理、侦查等相关知识,C类主要考查综合法律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不同的职系将分别归入不同的考试类别中;面试方面,除消防职系外的其他5个职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消防船长、轮机长、飞行员、机务人员等特殊职位则采取实际操作的面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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