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湖南省公、检、法系统选调信息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
3、具有公务员身份,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应用信息化网络;从事法院网络信息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法院系统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2)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3)其他不符合审判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规定的。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2)学历复印件;
(3)身份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证复印件。
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上资料邮寄或传真至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三、 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商调。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106号,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邮编:412005
电话:0731-283079502830795713908436126
传真:0731-283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