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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醴陵市公开招聘15名计生办工作人员方案

6月13日—15日 现报 来源:株洲市人社局网站      2013-06-07

醴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市人才办、市纪委(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组成,具体工作由醴陵市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15个,其中乡镇计生办管理岗位10个,专业技术岗位5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愿意在乡镇计生办工作5年以上。

3、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15日;

2、报名地点:醴陵市人口计生局人事股(计生局三楼),咨询电话:0731-232813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开考。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计划生育政策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计生政策业务知识占40%。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考核标准参照湘人发[2010]27号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将结果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人事代理、编制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      0731-23233575       市人事局    0731-23240958

 

附件.doc(同下表)

醴陵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审核表
申    报    职    位    要    求
岗位名称 计划数 报名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一) 2 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职称。从事计生工作二年以上的其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助理会计师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二) 3 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专业,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管理人员(一) 4 28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法学、法律、行政法律事务专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计生工作二年以上其学历放宽到大专。
管理人员(二) 5 28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计算机应用、网络管理、软件工程专业。从事计生工作一年以上的其学历放宽到大专。
管理人员(三) 1 28周岁以下,大专学历,医疗器械应用专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http://www.zzldbz.gov.cn/ShowArticle.jsp?id=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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