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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实施案

11月12日—14日 现报 来源:株洲市政府网站   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   2013-11-05

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2013年11月公开招聘实施案

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戏剧传承中心的整体业务水平,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水准一流的人才队伍,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2011]16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考评结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与管理

招聘工作由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编办、市人社局参与监督。

三、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位7个,分别为演员类3人,器乐类1人,创作设计类2人,综合管理类1人。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月14日

报名地点: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地点为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人事教育部(株洲市沿江中路12号,株洲市神农公园后门旁)。

联系人:李先生、谭女士、冯女士

联系电话:0731—2868628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参演节目单、作品等;

4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登记表》;

5考务费100元/人。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均不得报名。

六、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综合考核方式。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艺术素养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取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名单。笔试成绩和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请及时查询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专业技能测试由专家组现场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团队意识、人际交往与沟通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占总成绩30%

(四)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报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执行)名单。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一次性递补,如后续已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

(五)确定聘用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将聘用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及拟聘名单将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及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及体检。

八、招聘咨询电话

0731-28686285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市纪委:0731-28680178

市文广新局:0731-2868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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