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但还没有拿到毕业证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能否加分?
答:可以加分,网上报名时选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类别”,由系统自动加分;笔试入围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尚未拿到毕业证的,以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司法局开具的证明(原件)或盖有公章的成绩单(原件)代替。凡虚假申报和提供虚假材料者,查证属实后取消加分和录用资格。
2、加分是否需要填表?
答:属 “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由系统自动加分,不需填表;资格复审阶段必须提交加分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属 “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的报考者在5月31日前填写《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并持有关证件到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三楼,咨询电话:0731—82689102)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能否加分?
答:只在单独报考可以适用C证的放宽单位的职位才可加分,对以地区集中统一招录的职位(包括适用和不适用C证的单位)不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