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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两院考试补充说明公告

来源:湖南 领导人才网   gkz6   2011-04-13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考生的资格问题

在实行国家司法考试之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视为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二、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证考生资格问题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证,现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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