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务员 > 领导选拔 >

娄底双峰县委组织部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双峰县人民政府网站   双峰县委组织部   2011-08-31

双峰县关于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同意,县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面向本县不具有干部、工人身份的现职村党支部书记招考,计划选拔2人。

(二)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面向本县具有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的现职村党支部一书记招考,计划选拔2人。

(三)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面向本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含学校、医院有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招考,计划选拔2人。

(四)县政府直属单位党组成员(党委委员):面向本县乡镇(经开新区)在编在岗副科及副科以上干部招考,计划选拔2人。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新行政中心5433)。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9日。

联系电话:0738-6822227。

报名条件和资格、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和方法等具体事宜,请登录双峰党建网(http://www.sfdj.com.cn)查询。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30日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文件

双组通〔2011〕30号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经开新区党工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

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同意,县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如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的职位和选拔人数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面向本县不具有干部、工人身份的现职村党支部书记招考,计划选拔2人。

(二)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面向本县具有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的现职村党支部一书记招考,计划选拔2人。

(三)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面向本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含学校、医院有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招考,计划选拔2人。

(四)县政府直属单位党组成员(党委委员):面向本县乡镇(经开新区)在编在岗副科及副科以上干部招考,计划选拔2人。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公开选拔仅面向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党支部书记,不接受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报考。报名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应当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根据职位特点,规定了各职位报名者应当具备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身份、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资格条件,详见《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2011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2、2008年度以来,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所任职村(单位)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4、2008年以来,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5、1990年以来,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

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7、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办法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者在所在单位或乡镇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室领取报名登记表(或在双峰党建网下载),并如实填写。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室初审后,报党组(党委)签署意见,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在报名时,应交验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并提供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免冠寸照3张,每人收取报名费300元。报考职位有任职经历要求的,还要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发文机关印鉴)。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新行政中心5433)。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9日。

联系电话:0738-6822227。

 

五、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组织报名后,公开选拔工作分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和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体检、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6个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参与,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原则上,各职位准予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0:1,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选拔人数(符合规定比例后才能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其他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对报考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本人户籍信息认定年龄;其他报考者,根据本人人事档案信息认定年龄。报考的村党支部书记,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更改了户籍年龄信息,但按更改前的信息计算,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统一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科目考试相关要求命题,不指定教材,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均委托外地权威机构负责。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每个职位根据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5:1的比例要求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由考官组负责评分。全体考官组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加权平均为考官组评分。面试命题委托外地权威机构负责,面试考官组成员原则上由相关专家、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组成。

(三)组织考察和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1、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在面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入围人选。每个职位根据考察人选与选拔人数3:1的比例要求划定入围考察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面试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县公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相关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由同一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组成员应按回避规定要求实行回避。每一考察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察成绩由民主测评和考察组评价两项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50分、考察组评价50分)。民主测评、考察组评价两项成绩均采用赋值评价、加权平均的办法产生。

2、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笔试、面试、考察三项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成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提出各职位的初步建议人选。如遇总成绩相等,无法等额提出人选时,则差额提出该职位的初步建议人选。

(四)体检

县公选领导小组组织初步建议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且体检合格人数少于应选拔人数,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建议人选,再次组织体检。递补人选仍然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减少选拔人数。体检合格者均列为正式建议人选。

(五)讨论决定

县委组织部和县公选领导小组将各职位正式建议人选(附分配方案)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从建议人选中票决产生正式人选。在票决中,获得应到常委会成员过半数赞成者为正式人选,如正式人选少于应选拔人数,不足名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常委会同意的正式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提名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选拔担任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的,提名乡镇人代会办理任职手续,当选后正式任职;未当选的,按提名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选拔担任县政府直属单位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不具有公务员、参管员身份,选拔担任公务员或参管员序列职位的,在正式任职后呈报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参管员)登记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公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指导协调。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人大分管副主任、县政协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编委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干部组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县直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配合做好本地、本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

(一)各乡镇、县直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所有对象。

(二)各乡镇、县直单位要严把资格初审关。要对照报名条件和资格认真审查,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不能签署意见。

(三)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相关纪律要求。报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违纪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

2、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手段拉票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竞争对象的。

举报电话:6835612。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30日

 

附件:

附1: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2011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doc

附2: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2011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信息报错网站上的任何错误,请提交给我们

热门点击

    科级,领导干部,公告,选拔乡,公开,双峰,县委,组织部,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