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直属事业单位教练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市体育运动学校、市游泳跳水学校招聘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7名(其中:跆拳道教练1名,足球教练2名,跳水教练2名,游泳教练1名,射击教练1名);市体育馆招聘群众健身教练2名(其中:台球教练1名,乒乓球教练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并忠诚体育事业。
2、道德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文化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18周岁——35周岁。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教练工作所需要的体魄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应聘跆拳道和跳水项目教练的,须有从事本项目教练工作经历8年以上。
2、应聘射击、足球、游泳项目教练的,须有从事本项目教练工作经历3年以上。
3、应聘台球、乒乓球项目教练的,须具备具备国家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2年7月10日起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衡阳市体育局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市体育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市体育局招考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四)、考试: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才可开考。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2012年7月25日上午09:00——11:00在市体育局八楼进行闭卷考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笔试的命题与阅卷抽调老师封闭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按照成绩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8:30在市体育局六楼进行。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再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实行等额考察,不合格者,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补递不超过两次。
招聘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或投诉电话:8225830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市体育局成立招考领导小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