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是经湖南省文化厅主管的湖南省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院校。学院创办于1951年,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及其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同等条件有教学经历者和学历高者优先。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报名条件 |
语文教师 |
1 |
研究生学历 |
英语教师 |
1 |
研究生学历 |
编导教师(影视剧本创作方向) |
1 |
研究生学历 |
摄影摄像教师 |
1 |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播音主持教师(电视播音方向) |
1 |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级职称,年龄40岁以下,有实践经验 |
心理咨询干事 |
1 |
女,研究生学历,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证,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投递简历至邮箱renshichu@arthn.com,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填写。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试教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系部人员组成。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