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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gkz6   2011-06-12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1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3. 具有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且专业与硕士相同或相近);
4. 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待遇及聘期

管理学院与新聘用的专任教师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工资标准参照母体学校湖南文理学院同类人员执行。学院按湖南省和常德市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且按时足额缴纳由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用,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学院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新聘人员档案关系交由常德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学院独立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其岗位安排、上岗培训和年度考核评先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20日
2. 报名地点: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党政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736-7189800、7189810
4. 联系人:张老师、郝老师
5.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② 本人求职推荐函一份;
③ 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 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毕业学校、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一份;
⑤ 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学校就业推荐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6 月21日—22日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低于1:3的,该岗位不能 进行后续程序,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学院将于6月23日前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校进行测试与试讲。

(三)测试与试讲

测试:主要测试其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的运用等,以当面问答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为2011年6月25-26日。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学院提前一周指定试讲内容,主要考察其专业能力与专业技能。试讲时间暂定为2011年7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与试讲完毕后按测试与试讲成绩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校园网上公布,有效公示期为一周。

(五)聘用
有效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将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它

1. 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6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2.同等条件下,有在企业技术岗位或大学教学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附件:

1.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doc

2.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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