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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gkz6   2011-06-24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序列的高职专科学校。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学院前身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建校30余年,先后获得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等殊荣。学院总占地面积396亩,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是省内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保证教学与管理后备队伍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条件;

5、人事档案资料齐全;

6、双师型以及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者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条件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空缺岗位名称

申报数

专业

年龄

学历

备注

专职教师

药学

30岁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专职教师

1

中药

 

专职教师

1

药品经营与管理

 

专职教师

1

食品质量与安全

 

专职教师

1

应用化学

 

专职教师

1

医药数理统计

 

专职教师

1

法律

 

专职教师

1

食品工程

35岁以下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专职教师

1

临床药理

专职教师

1

制药技术

校  医

1

临床医学

30岁以下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从医经验

注:药学专业包括制药工程、生物制药、药物分析、药理学方向。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月6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个人简历、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510号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办公楼302房)。

(三)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考试,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① 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知识(占30%)。②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考试(占7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试教。试讲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资源的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主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510号

联系电话:0731-85647508

Email: hnyzybgs@sina.cn

联 系 人:黄老师、罗老师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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