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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30名教师公告

3月1日—4月30日 现报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网站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13-03-05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急需,结合人员缺编情况,按照从严从紧原则,经学院研究,并报请学院董事会批准,2013学院拟招聘硕士层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30名

一、2013年招聘计划

单位

专业名称

岗位

计划数

学历学位或职称要求

一般要求

其他要求

教学系(部)

汉语言文学

教师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具有高教系列、工程系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考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岁以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工程系列、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岁。

“211”或者“985”高校毕业

英语

教师

3

“211”或者“985”高校毕业

市场营销

教师

2

 

会计学

教师

1

 

财务管理

教师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教师

4

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应用经济学专业方向各1名

旅游管理

教师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教师

3

机械设计及理论方向2个,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方向1名

机械电子工程

教师

1

 

土木工程

教师

3

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测绘技术方向各1名

音乐学

教师

1

“211”大学或专业院校毕业

舞蹈编导

教师

1

“211”大学或专业院校毕业

艺术设计

教师

1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学工部

心理学

教师

1

“211或985”大学教育心理学专业

后保部

计算机网络工程

网络维护与运行

1

男性,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各1名

计算机应用技术

资产管理

1

财务部

会计学

财务管理

1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人力资源部

行政管理

人事管理

1

男性,行政管理类相关专业或方向

合计

 

30

 

 

 

 

二、待遇及聘期管理

1.芙蓉学院按照国家民办高等院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2.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工资标准参照母体学校湖南文理学院同类人员执行,绩效工资以及福利按芙蓉学院规定办理。学院按湖南省和常德市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且按时足额缴纳由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用,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学院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3.新聘人员档案关系交由常德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学院独立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其岗位安排、上岗培训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3月1日—4月30日

2. 报名地点: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

3. 联系电话:0736-7189810、7189805

4.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5.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芙蓉学院网站“资料下载”下载电子表格);

② 本人求职推荐函一份;

③ 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 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毕业学校、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一份;

⑤ 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学校就业推荐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学院将于5月左右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校进行测试与试讲。

(三)测试与试讲

1.管理人员的测试:主要测试其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的运用等,测试分为两部分:一是面试,当面问答方式进行;二是岗位工作能力考核。并按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专任教师的面试和试讲:一是面试,主要测试其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的运用等;二是试讲(课堂教学试讲),提前3天指定试讲内容,主要考察其专业能力与专业技能。并按3∶7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校园网上公布,有效公示期为一周。

(五)聘用

有效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将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6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2.同等条件下,男性、博士学位、有在企业技术岗位或大学教学岗位工作经验者且符合应聘条件者优先;

3.首轮聘期内学校不支持新聘用人员进行学历提高性质的进修或学习;

4.不接受网络报名;

5.本公告内容由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来源网址:http://fur.huas.cn/user/loat/display.aspx?id=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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