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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招聘4名医卫保健人员公告

11月8日—9日 现报 来源:长沙高新人才网   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   2013-11-08

2013年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招聘医卫保健人员公告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以来,伴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经过三次区划调整后,现直属学校16所。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明德麓谷学校、麓谷小学、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现因工作需要,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医卫保健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爱心;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30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含)职称以上年龄放宽至35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护理、中医学、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具有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2年以上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经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

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月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4栋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公交916路、18路麓泉麓虹路口站下车。长沙火车站坐12路公交在高叶塘站换乘18路;长沙汽车西站在恒生超市前坪直接坐18路即可)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复印件及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5日8:00至11月16日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60分,专业知识占30分、卫生法律法规占1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量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面试

1、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者须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拟录人选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管理

公开招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高新人才网。

(二)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招聘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95359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2、88995593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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