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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共37名

来源:湘潭市教育网   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2-04-26

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直学校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市直各教育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现就2012年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岗位

此次我市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共招聘教职工37名,其中,专职教师33名,教研员2名,校医2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查询湘潭市教育网(www.xtjy.gov.cn)湘潭市教育局就业信息网(www.xtbys.com)、湘潭教师网(www.xtteacher.com)、湘潭市人事网(www.xtrsj.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发布的招考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公历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或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仪表端正、口齿清楚。

(六)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等级证书;

4、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免笔试:

1、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确认的重点引进人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需要相一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且为省、市级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3、具有博士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人才;

4、中小学特级教师。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直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5月8日;报名咨询电话:52313893。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用于备选。报考人员要对照相应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申报,在网上如实填写湘潭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有误或资格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②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各占录聘综合成绩的50%。

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少于5:1,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3、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审查的方式,定于5月24日至25日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4、面试

⑴具体时间及内容见5月29日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⑵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专职教师以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考查本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为主。

⑶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考核人选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考核。

2、考核内容:应聘的在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为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大学毕业生为在校的表现情况。

3、政审贯彻整个招考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考生报名表与实际不符骗取考试资格者、伪造证件者、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及本次考试舞弊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录聘人员及对应的录聘单位,不服从录聘安排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教育网、湘潭市教育局就业信息网、湘潭教师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办公楼大厅公布栏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主要环节的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办理正式聘用和合同鉴证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按程序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 公开招考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对招聘的人员进行考核,不胜任应聘岗位的,予以辞退;胜任应聘岗位的,按照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规定办理转正、正式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合同约定基本服务期限三年以上。

2、学校与公开招聘教师之间出现解聘、辞聘、续聘、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等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聘用制管理规定办理。

十、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52313893

湘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招聘岗位表及相关申请表格请到网址www.xtrsks.gov.cn下载

 

附件:

附件1:招考职位表.xls

附件2: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免考申请表.doc

附件3: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2、附件3打包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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