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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湘潭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共139名

3月8日—6月30日 现报+网报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湘潭大学   2013-02-26

湘潭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教学部),80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应当在60岁以下(院士除外),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科学院或者工程院的院士;

3、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或者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5、其他业绩特别突出、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或者专家。

学科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第二层次、“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973项目首席专家,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者首席专家;

4、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社科奖励一等奖或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社科二等奖的专家;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者《Nature》发表论文并且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

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当具有教授职称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

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类学术带头人,近五年的学术业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的第1项,并且满足2至4项中的两项:

1、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社科项目或者科技项目;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学术期刊(以下简称CSSCI期刊)发表论文12篇以上,其中1篇以上是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二类以上的学术期刊(以下分别简称二类期刊、二类以上期刊)的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人文科学为3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类学术期刊(以下简称一类期刊,SSCI、AH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视同一类期刊,下同)发表论文2篇以上(人文科学为1篇以上);

3、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二等奖获得者前二名、三等奖获得者第一名;

4、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以上。

引进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类学术带头人,近五年的学术业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中的第1项,并且满足2至4项中的两项:

1、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科技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10篇以上(数学科学为8篇以上,工程技术科学为6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工程技术科学为2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二等奖获得者前二名、三等奖获得者第一名,或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

备注:获得政府奖以外的具有较大社会公信度的奖励,可以视同政府奖相当级别的奖励。具有较大社会公信度的奖励应当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初步认定,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对于长时间在国外工作的优秀人才,重点考察其学术水平,可以放宽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要求。对单项学术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对其他条件的要求。对符合引进学术带头人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以享受学术带头人的待遇。

(二) 应聘专任教师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2、应聘者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科学硕士或博士,其毕业单位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

3、应聘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应聘的硕士,其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三)应聘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的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专业: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4、爱岗敬业,责任心及团队意识强;

5、能参与实验室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同时能担任实验仪器的使用、管理、维护、升级、革新、研发等工作。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上半年2013年3月8日至6月30日,应聘大学英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及应聘工程技术人员的硕士应聘日期截止3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填报应聘信息,携带《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

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rsk@xtu.edu.cn 。须在试讲前携带原件到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核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高层次人才和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职称的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试讲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试讲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周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074

邮 编:411105

 

附件:湘潭大学2013年公开扫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湘 潭 大 学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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