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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5名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8 月 1日至 5 日 报名 来源:湘西州政府网站   gkz6   2016-07-27

2016年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中文、法律、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女不限。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 8 月 1日至 5 日(上午10:00—12:00,下15:00—17: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吉首市人民北路58号(州政府大院内)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

联系人:田晓莉

联系电话:0743-875689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者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补充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交通、检查等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由后一名应聘者递补。

经资格复查后,对确定聘用人选实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聘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一年),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七、其他

本公告由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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