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体育局关于体坛周报社公开招聘采编和经管人员的方案》,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考察和体检,体坛周报社拟聘用邹扬、高珊珊两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09年12月26至2010年1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湖南省体育局或体坛周报社纪检组反映。
举报电话:0731-84555231 (李敏)
010-51005880 (高主任)
湖南省体育局体坛周报社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