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局党组研究,并报经省人事厅同意,拟从6月中旬开始面向全省县以上(含县本级)党政机关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地税工作,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6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年龄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或科长)职务,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请登陆湖南人事编制网或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下载《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省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报名。
2.资格审查。省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选拔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方能开考。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共安排2场考试。
(1)笔试。主要进行文字综合能力和命题作文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15名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工作人员职责所必备的gkz6.net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人选。
4.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人事教育处将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报省局党组研究,确定5名拟选调人选。
6.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调入。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调入手续,分配到有关处室工作。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日止,本周周末(6月26、27日)也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省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8号616房,电话:0731—88188722)。
3.所需资料:
(1)《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证明。
(5) 本人起草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市州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以上(原件或复印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