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事局关于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试选调、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
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编内补员招聘法律人员3名,工程管理人员3名,城市规划人员3名,市政工程人员3名,经济管理人员3名,计算机及网络人员3名,公共管理人员3名,文秘3名,经济师3名,经贸招商人员3名;县两型办编内补员招聘规划管理人员1名,经济管理人员1名;县城管执法大队编内补员招聘城市规划人员1名,建筑工程人员1名,环保人员1名,园林设计人员1名,行政执法队员2名,文秘1名,法律人员3名;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内补员招聘文秘1名;县法院考试选调审判人员5名;县工业局招聘文秘 1名,招商人员2名。具体开考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般要求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审判人员职位要求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现就有关考试选调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3、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6、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计算日期到2010年10月1日止,含最高年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选调、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招聘范围
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调、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选调、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长沙县星沙东升路49号,电话:0731-84013228)。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不接受代理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10 年10月17日(星期日) ,文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写作》两科,8∶10—9∶40考《综合知识》,2∶30—5∶30考《专业写作》;县法院审判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两科,上午8:10-12:10 考《案例分析》,下午2:30-5:30考《司法实践》;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8∶10—9∶40考《综合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星沙盼盼中心小学(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秘职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写作》成绩占70%合成笔试成绩。
审判员职位按《案例分析》成绩占50%,《司法实践》成绩占50%合成笔试成绩。
其他职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
4、笔试加分:
(1)我县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2)我县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截止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30日)考核合格,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3)我县财政供养、工作满2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30日)以上的巡防队员、政府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分参照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按实际情况填写《2010年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报名当天将加分申请表和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交报考单位及人事部门审核。报名时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过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分类分专业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提问来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纪委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审判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分数高的排名(审判人员职位按《司法实践》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选调、聘用
选调、聘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数。拟调(聘)对象凡在2010 年10月31日前不能出具文凭原件或其他职位所需材料原件者,将视为达不到职位要求而不予选调、聘用。
五、选调、招聘人员的待遇
选调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编内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每次聘期三年,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其他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政府雇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按《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人员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和人员
电 话:0731-84024416 (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 彭 慧
序号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职位 |
选 调 招 聘 的 条 件 |
备注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它条件 |
|||||||
1 |
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 |
法律 |
编内补员 |
面向社会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法学及相关专业 |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
|
|
工程管理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工程管理 |
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
城市规划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 |
|
||||||
市政工程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 |
|
||||||
经济管理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
计算机及网络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
||||||
公共管理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 |
|
||||||
文秘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中文、新闻、文秘及相关专业 |
|
||||||
经济师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
具有经济师资格。 |
||||||
经贸招商 |
3 |
不限 |
35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经济类及相关专业 |
|
序号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职位 |
选 调 招 聘 的 条 件 |
备注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它条件 |
|||||||
2 |
县两型办
|
规划管理 |
编内补员 |
面向社会 |
1 |
男 |
30 |
全日制本科 |
区域经济及产业规划类 |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经济管理 |
1 |
男 |
32 |
全日制研究生 |
经济管理类(非教育,经济分析研究) |
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3 |
县城管执法大队
|
城市规划 (103) |
编内补员 |
面向社会 |
1 |
男 |
男: 女: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城市规划及相近专业 |
男:1.68M以上;
|
|
|
建筑工程 (111) |
1 |
男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工民建及相关专业 |
||||||||
环保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环境保护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污染防治工程、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噪声与震动控制、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环境规划、环境系统工程、环境工程学其他学科、环境科学技术其他学科等 |
||||||||
园林设计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园林设计及相关专业 |
||||||||
行政执法 |
面向县内 |
2 |
男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专业不限 |
|||||||
文秘 |
1 |
女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文秘及相关专业 |
||||||||
法律 |
3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 |
法律及相关专业 |
序号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职位 |
选 调 招 聘 的 条 件 |
备注 |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它条件 |
|||||||
4 |
县政务 服务中心 |
文秘 |
编内补员 |
面向县内 |
1 |
不限 |
30 |
全日制大专 |
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律、文秘及相关专业 |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
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
5 |
县法院 |
审判 |
考试选调 |
面向全国法院系统 |
5 |
不限 |
33 |
本科 |
法学及相关专业 |
1、具备公务员身份; |
|
|
6 |
县工业局 |
文秘 |
考试招聘 |
面向县内 |
1 |
不限 |
30 |
全日制大专 |
文秘及相关专业 |
|
|
|
招商 |
考试招聘 |
面向社会 |
1 |
男 |
30 |
全日制大专 |
经济类及相关专业 |
英语八级 |
|
|||
招商 |
考试招聘 |
面向社会 |
1 |
女 |
30 |
全日制大专 |
经济类及相关专业 |
英语八级 |
|
2010年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长沙县人事局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