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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人事编制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1-05-1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一所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高等学府。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办学特色鲜明、教育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省属财经本科院校。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七)全日制硕士生以上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985或211大学全日制本科(小语种除外);

(八)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条件

2011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教学

1

行政管理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研究方向为企业行政管理或认证认可管理,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商管理系

教学

1

物流管理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教学

1

国际贸易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公派的国外访问学者一年及以上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教学。

财政金融系

教学

1

金融学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公派的国外访问学者一年及以上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教学。

外语系

教学

1

法语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有在以法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留学经历,能熟练使用法语进行教学。

注:硕士和博士均要求全日制脱产学习;双语教师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访问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本表网址:http://www.hnrst.gov.cn/upload/htmleditor//20110511001.mht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5月31日16时止(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自荐材料、代表作1-2篇、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人员,请带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请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报名。

(四)资格审查
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不予通知。

(五)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以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占40%、试教占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gkz6.net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进入试教。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试教、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邮 政 编 码:410205

联 系 人:文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11004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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