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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湖南一师   2011-09-0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我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要求,我院决定公开招聘两名辅导员(1男1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竞争、集体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硕士学历均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已取得硕士学位者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我院现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今年9月中旬能到岗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至9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网上报名者请将填好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电子邮箱中,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 

3.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410205)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电子邮箱:dysfzp@vip.126.com

(二)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发送手机短信提前通知。

2.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纸质简历;

(2)身份证;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

(5)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及学生干部方面的证书原件。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以40%的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以60%的权重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A.自由演说(3分钟内,满分30分)陈述本人基本情况、过去工作的主要成绩、对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B.现场答辩(5分钟内,满分60分)现场接受评委的提问,并当场回答。

C.才艺展示(2-4分钟内,满分1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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