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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石峰区人民政府网站   石峰区人社局   2012-12-07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文秘人员2人(科员,限男性)。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2、中文或新闻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有县级党政机关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拟调入人员需试用三个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1)现场报名:

下载《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秘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报,交至石峰区机关大楼(响田路268号)4楼404办公室(联系人:邓明,电话:0731-22629990)。

(2)网络报名:

下载《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秘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报,发送至邮箱sfgov2011@163.com。

(3)报名者须提供下列资料(网络报名者可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

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印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

③《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④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5篇以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在笔试前一天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5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上午8:30-11:0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考核人选进行综合考核(如综合考核时,没有符合本岗位需求的人选,则不予选调)。

(四)体检: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从考察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石峰区人事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试用和调入:拟调入人员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

未尽事宜,由石峰区政府办、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株洲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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