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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事厅:福建2010年春季省法院机关招考公告

来源:福建   gkz6   2010-01-09

一、计划招收的职位与人数

  书记员(科员)职位6名,司法警察(科员)职位1名。

  二、书记员(科员,A类01)职位人员的条件

  1、人数1人;

  2、性别:男;

  3、应届毕业,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5、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6、身体条件:

  ①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②符合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7、符合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省委组织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书记员(科员,A类02)职位人员的条件

  1、人数1人;

  2、性别:女;

  3、应届毕业,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5、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6、身体条件:

  ①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②符合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7、符合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省委组织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书记员(科员,A类03)职位人员的条件

  1、人数2人;

  2、性别:男;

  3、非应届毕业,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类专业,硕士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6、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7、身体条件:

  ①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②符合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8、符合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省委组织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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