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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公开招聘2名文秘人员公告

2月13日—28日 现报or电邮 来源:雨花区政府网站等   雨花区黎托街道办   2014-02-13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文秘写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中文、哲学、新闻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有政府基层工作经验或在大型刊物、主流媒体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携带如下证件及资料: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

网络报名者,需扫描上述证件及材料,上传至以下邮箱  huangxuyi2010@163.com。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3日—2月2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五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85950002           

2、资格审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2名试用人选,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管理和待遇

经试用合格者由黎托街道办事处与其签定正式雇用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试用合格后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通过湖南红星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雨花政务网、黎托街道政务网、湖南公考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

附件: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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