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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简章

8月18日—8月27日 报名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   gkz6   2016-08-16

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行政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1、文字综合科员:1名;

2、外事工作科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工作经历条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报考文字综合科员的,还须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报考外事工作科员的还须有1年以上对外交流工作经历,能较为熟练使用外语。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日。

(3)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

①文字综合科员:不限专业。

②外事工作科员: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类参见《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在每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获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信息发布及报名网址: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的公开选调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完成初审。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8日09:00—8月27日17:00。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选调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取消选调计划。

5、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8月29日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

(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下载填写《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31日09:00—9月2日17:00。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文字综合科员主要测试写作能力,外事工作科员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暂定为9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公布,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复审时间和复审地点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考生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将拟选调对象在长沙高级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调动

将拟选调人选分配到相关处室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665504(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综合处);

监督电话:0731—88665503(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附件1: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附件2: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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